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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新闻资讯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IM电竞公告发布日期:2023-05-04 14:52:08 浏览次数:

  IM电竞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947,3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是主要从事血液净化及病房护理领域医用高分子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较早专注于该领域的企业之一,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被列为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血液透析浓缩液、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喂食器及喂液管等。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医用高分子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运营等经验,拥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线以及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国内31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并出口至亚洲、欧洲、北美、南美、非洲等国家和地区。

  随着人们健康需求日益增加,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作为医疗服务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医疗器械市场也受益于此,多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相关分析,2021年全球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约为5,335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9,167亿美元。

  根据费森尤斯2022年年报显示,预计2022年全球透析市场的规模约为820亿欧元,其中透析产品约150亿欧元,透析护理(包括透析药物)约670亿欧元。2022年全球透析患者数量约为390万。

  近年来,国家针对医疗器械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推动医疗器械行业蓬勃发展。《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推动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与应用,加快新产品产业化进程,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同时,国家发改委将医疗器械相关设备、医用材料及服务列入《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相关分析,2021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8,438亿元,同比增长15.62%,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中国也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占据了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近1/4的份额,预计到2023年将增长至16,606亿元。

  从全球范围来看,血液净化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占比高达70%以上,我国血液净化市场起步较晚,技术水平相较于国外还有一定差距,但随着肾病患者人数不断增长以及血液透析费用医保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我国血液净化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

  据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CNRDS)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血透患者人数为74.96万人,同比增长8.21%。

  不断增长的患者数量和透析治疗率的提升为行业成长提供广阔空间。中国血液透析上游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从2016年的146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221亿元,预计到2025年,整体上游产业链的市场规模将接近300亿元。

  我国在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国产化率较低,现有医疗市场趋向于进口,医疗器械国产化及国产替代是国家政策重点鼓励的方向。医疗器械的发展受相应国家基础工业发展水平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医疗器械产业起步较晚,但受益于庞大的国内需求,多年来始终呈现高位增长。但目前,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目前尚未改变中小企业林立的局面。

  我国医疗器械等健康相关产业科技创新、国产替代的迫切性、必要性日渐凸显。目前进口产品垄断70%-80%高端医疗器械市场,我国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化能力相对较弱。据106家A股上市医疗器械公司有关数据,2020年研发投入总额为138.4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88%,而同期欧美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普遍在8%-9%,比如2020年美敦力研发投入23.3亿美元,占其销售收入的8.1%;飞利浦医疗研发投入21亿美元,占其销售收入的9.7%。

  高端市场被跨国公司占据。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与国际医疗器械巨头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大型设备及高端医疗设备,国内医疗机构仍倾向于使用进口设备,进口医疗器械高昂的费用也是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分散。目前国内医疗器械生产型企业超过2万家,但90%公司收入不足2,000万元,而前20家上市公司的市占率也只有14.2%。

  (1)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就业保民生”、“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减税与退税并举”、“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及继续提高“居民医保和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一系列政策,这为以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的医疗器械行业带来了强劲的东风。

  (2)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医疗装备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重点发展领域、将要采取的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等,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绘制了一张清晰的蓝图。

  (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医疗器械的需求日益旺盛,国内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特别是家用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保持强劲增长,这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条件。

  (4)我国的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医保目录不断扩大,医疗费用报销占比不断提高,为我国医疗器械市场扩大提供了空间。

  (5)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审评审批制度更加科学高效,监督工作日趋科学精准,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6)我国一大批骨干医疗器械公司,研发实力迅速增强,创新能力迅速提高,规模迅速扩张,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公司是主要从事血液净化及病房护理领域医用高分子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较早专注于该领域的企业之一,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被列为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血液透析浓缩液、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喂食器及喂液管等。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医用高分子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运营等经验,拥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线以及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国内31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并出口至亚洲、欧洲、北美、南美、非洲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血液净化与病房护理等领域提供众多种类的高分子医疗器械产品,公司目前生产销售的产品主要如下:

  公司将血液净化耗材作为主要发展方向,成立了医用体外循环血路工程(技术)中心,不断巩固在血液净化耗材领域的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应用积累,公司在血液净化耗材领域建立起一定的市场优势,公司体外循环血路产品已通过欧盟CE认证,销往亚洲、欧洲、非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

  体外循环血路作为连接人体和透析装置的重要部分,是血液透析的安全通道,保证了血液净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透析患者的生命健康,属于安全性要求高的三类医疗器械。公司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目前具有超过200种规格型号,满足多样化的临床需求。产品类型主要可分为基本型和CRRT专用型,基本型体外循环血路于2003年投产上市,是国内较早一批上市销售的血液净化医用耗材产品之一;CRRT专用型体外循环血路于2010年完成研发及投产,是国内极少数获得该治疗模式注册的主要厂商。

  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作为体外循环血路的配套产品,用于从人体抽取血液,并将净化过的血液回输至人体内,直接接触人体血管,安全性要求高。公司可生产的动静脉穿刺针规格种类多样,可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公司生产的血液透析浓缩液主要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血液透析治疗,该产品使用枸橼酸作为pH调节剂,其纠正酸中毒效果明显,生物相容性较好,具有良好的抗凝作用,有利于保持透析器中空纤维和膜孔的通透性,改善透析效果,提高透析质量,符合临床个性化透析的需求。

  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是封闭式的氧气吸入装置,采用医用级高分子材料制成,湿化瓶、湿化液、吸氧管一体式无菌密封,进气口设置0.2微米精密滤菌器,出气口设置自动逆止阀,阻断了传统吸氧装置的污染环节,有效控制“吸氧过程污染”,避免了传统吸氧污染导致的感染。

  喂食器与喂液管供医疗机构为病人通过鼻饲进行肠内营养液或药液输注使用,其中,喂液管可分为留置喂液管与喂食延长管。留置喂液管由鼻孔插入,经由咽部,通过食管到达胃部;喂食延长管用于连接喂食器与留置喂液管。

  公司主营业务系血液净化及病房护理领域医用高分子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根据行业特点确定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粒料(包括PVC、PP、ABS等)、医疗器械零配件(包括一次性使用空气过滤器等)以及包装材料(如包装箱等)等辅材。由于公司各类原材料种类与用量随着当月的生产计划不同而存在差异,为提升存货管理效率,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原材料采购模式。销售部门每月统计客户需求,生产部门制订相应的生产计划与物料需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在保留原材料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采购计划单,进入原材料采购、检验及入库阶段。

  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门定期统计客户需求,公司在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和市场需求预测保留一定库存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和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通过生产、销售、采购部门的整体协作保证高效的生产效率。

  公司主要采用自动化及人工流水线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公司的生产线具备较强的柔性生产能力,即可根据市场需求及生产计划,及时调整模具和工艺流程,从而调整最终产品类型,以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

  报告期内,公司仅将冲洗接头等部分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技术附加值相对较低的非核心产品、零部件以及印刷工序采取外协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与外协产品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小于1%,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从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对外协厂商进行严格筛选与考察,在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合格后列入外协厂商名录。在外协加工工程中,公司对外协加工厂商提出技术规格和型号等要求,并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进行外协产品的质量管控。外协加工模式有效缓解了公司现阶段产能不足的瓶颈,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公司所采用的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后,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在于:医用耗材行业的终端用户为数量众多、区域分布较广的医疗机构,且各医疗机构对供应商的要求差异较大。同时,医疗器械使用时需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公司需要对医疗机构进行较为全面的服务支持,客户维护难度较高。采用经销模式有利于形成生产、销售、服务的专业化分工,将量大繁琐、技术要求较低的沟通维护及初级的售后服务转移至经销商,有助节约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实现公司产品的迅速覆盖。

  境内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境内经销商,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

  境内医用耗材的最终销售主要通过各级政府卫生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疗器械招投标方式进行,同时,医疗器械招投标环节决定了医用耗材最终销售给医疗机构的价格。在获得各级政府卫生部门或医疗机构的中标许可后,公司进行经销商渠道开发。在取得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明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授权协议,授权经销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在指定的地区范围内进行销售,从而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并避免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境外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境外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签署框架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及退换货事项等。公司销售部定期统计客户需求,在确认生产安排后,根据原材料价格与加工成本确定定价基准,与客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销售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产品检验合格并入库后,销售部通知客户安排发货、验货等事宜。公司在办妥出口报关并取得承运单位出具的提单或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财务部在销售过程中负责收款结算等相关事宜。

  在境外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体外循环血路。报告期内,公司境外经销模式的销售覆盖亚洲、欧洲、南美、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其中泰国与欧洲是公司境外经销模式下的主要销售区域。

  在境内直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医疗机构等终端用户,主要为宁波市及其周边的医疗机构。宁波市及其周边地区距离公司较近,公司为客户开拓和维护而投入的资源相对较少,对应的成本较低,直接面向最终客户具有一定的定价优势;另一方面,保留宁波及周边地区的各类型医院等直销客户,有助于公司及时获取医用耗材市场的行业及终端信息,了解临床实践的需求,从而对产品进行更加契合临床需求的研发。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国内各级卫生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疗器械招标,从而直接向该地区的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公司直销给医疗机构的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境外直销模式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办妥商品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承运单位出具的提单或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美国NeoMed,公司与NeoMed之间为OEM模式,主要销售产品为喂食器和喂液管。OEM模式在该业务中的应用如下: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血液净化、病房护理领域医用耗材的企业之一,经过20多年的持续投入与创新,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高分子医疗器械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拥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线以及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公司在血液净化耗材领域拥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产品销售覆盖国内31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终端医院覆盖超1,000家医院、450家三甲医院。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市场,产品出口至亚洲、欧洲、北美、南美、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夯实运营,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与费森尤斯医疗、百特医疗、尼普洛等国际血液透析龙头企业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目前具有超过200种规格型号,满足了不同治疗模式、临床使用习惯及机器适配性等多样化的临床需求,基本型、CRRT专用型覆盖了血液透析和CRRT等治疗方式。

  同时,公司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心血管植入物和人工器官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YY0267-2008)》、《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YY0267-2016)》、《国家腹膜透析用碘液保护帽(YY/T 1734-2020)》标准的起草制定,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志敏在这三项标准中担任主要起草人之一。

  依靠先进成熟的研发技术,公司重点围绕血液净化领域,持续开发透析器、透析液、CRRT设备、CRRT置换液等高附加值产品,逐步实现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的相关研究报告,按照产品的销售量排名,2021年公司在我国体外循环血路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在国内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在血液净化耗材、病房护理等产品领域的市场地位,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致力于打造成为以血液净化为核心、病房护理为支撑的国际一流医疗器械生产商。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3月18日公司与BIOCAR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费森尤斯医疗旗下公司)订立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同BIOCAR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公司将在亚太、欧洲等部分国家和地区同费森尤斯医疗进行体外循环血路产品销售(以下简称“本次合作”)。销售合同为三年期合同,具体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以后续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费森尤斯医疗是一家全球医疗公司,为慢性肾衰患者提供全方位血液净化解决方案。根据费森尤斯医疗官网介绍,费森尤斯医疗为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透析产品和服务,拥有超过11万名员工,2021年度销售额超过176亿欧元。

  本合同是公司服务全球的经营合同,也是公司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后的标志性合作,代表着公司与全球知名血液净化领域企业的资源进行“全球整合、协同生产”的重要成果,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生产工艺成熟、品牌认可”的具体表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仅能为公司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更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公司在血液净化领域的竞争优势。若本合同如期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由于本次签署的是框架协议,费森尤斯医疗旗下公司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需另行向公司发送采购订单,影响程度大小取决于后续费森尤斯医疗旗下公司的采购量,受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其未来三年销量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022年4月7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69,456.32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4,000万套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可以扩充公司产能,有利于公司紧抓市场机遇,抢占市场份额,提升规模效应,增强成本优势,改善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在宁乡高新区投资建设血液透析耗材及设备、ICU 连续性血液净化机(CRRT)耗材及设备、外科急危重症耗材研发制造基地,投资总额约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设备配套用房、附属设施、设备等)。

  2022年5月1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正在积极开展相关筹备工作,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日,该投资项目尚处于设计规划阶段,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并通过新加坡子公司转投设立香港孙公司,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注册,2022年9月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各3,000万元投资上述两个产业基金。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与投资基金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3月10日与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伙协议,2023年3月14日本公司已向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出资900.00万元,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已向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出资1,5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关于与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于2023年3月9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于2023年3月1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与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内审部负责人;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收购了境外公司NORRTEK INTERNATIONAL CO.,LIMITED。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然人吴斌配偶李晨于2019年8月27日注册于香港,其经营范围为投资、国际贸易、医疗器械制造销售、资讯技术咨询、科学技术开发。

  本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通过子公司潽莱马克隆国际有限公司(PRIMACRON GLOBAL PTE. LTD.)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7,000.00港元进行收购并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该收购事项尚未完成境外投资备案。

  本公司的下属孙公司宁波天纯医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与珠海弘陞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李扬联合设立宁波弘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纯医药持股41%。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出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2,393,454.39元。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的总股本58,947,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473,68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近几年来外销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外销模式下客户的结算模式以美元收汇为主,受宏观因素影响,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导致公司近几年汇兑损益金额的波动较大。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IM电竞,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三)资金额度及资金来源: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是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匹配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商品、外汇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IM电竞,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由于外销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汇率的波动会给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美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故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IM电竞,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开展美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开展美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是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匹配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商品IM电竞、外汇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益医疗”)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6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3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768,415.5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205,206.61(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563,208.9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60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1、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50,176,789.03元,其中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金额44,493,623.92元、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金额2,325,782.48元、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3,357,382.63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2、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金额25,314,319.32元(不包括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3,446.90万元(其中人民币定期存款未到期余额为23,000万元,美元定期存款未到期余额为1,500万美元,2022年12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6.9646),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IM电竞,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现金管理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先决条件,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公司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6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3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768,415.5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205,206.61(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563,208.9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604号《验资报告》。